路徑-目標理論

摘錄自http://web.ed.ntnu.edu.tw/~minfei/schoolorganizationalbehavior/91-2-2studentreport(20030419-2).pdf

路徑-目標理論(path-goal theory)是由豪斯(House)發展而成,領導者主要的工作是幫部屬達成他們的目標並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支援,以確保他們的目標可以和團體或組織的目標配合。具有效能的領導者應該幫助部屬澄清可以達成目標的途徑,減少途中的障礙與危險,使其能順利完成。

House確認了四種領導行為:
1、指導式領導者:讓部屬知道上司對他的期望,完成工作的程序,並對如何完成工作任務有特別的指導。
2、支持性領導者:十分友善,並對部屬的需求表示關心。
3、參與式領導者:做決策之前,諮詢部屬的意見並接受其建議。
4、成就取向領導者:設定彈性目標,期望部屬發揮最大潛能。

路徑-目標理論導出以下預測:
1、當工作不明確、欠缺結構化或深具壓力時,指導式領導可以使部屬有較高的工作績效與工作滿足感。
2、當部屬執行的是結構化的任務時,支持性領導可以導致部屬有較高的工作績效與工作滿足感。
3、當部屬擁有足夠領悟力及經驗時,指導式領導就顯得多餘。
4、部屬若是屬於內控型的人,使用參與式領導會使其更有滿足感。
5、當工作結構糢糊不清,不過努力還是可以獲得高績效時,成就取向領導將能提高部屬的期望。
當領導者願補償員工或工作情境中所欠缺的東西時,會對員工的工作績效與工作滿足感有正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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