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

第十三單元 組織結構與氣候
http://web.ntnu.edu.tw/~minfei/managepsychology/managepsychology(outline-13).pdf

四、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
(一) 「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的最簡單涵義就是分工(division of labor)
(二) 古立克(L. H. Gulick)認為:「在由下而上地建立機關組織時,吾人將面臨一個問題反同類原則的問題。」
(三) 分部化自古立克及尤偉克(L. Urwick)首創以來 迄今備受機關組織的採用和重
視。促成分部化的主要原因,可歸納幾點:
1. 由於機關工作的日益複雜以及組織的日益龐大,促使機關組織必須按照工作的性質,分設單位,將繁雜的工作分別類歸到各個部門,才能適應事實需要。
2. 為求行政效率的提高,必須經由分部化的手段和過程,使各部門皆有明確的職掌及權責關係,乃能職有專司,克奏其功。
3. 為期「管理幅度」(Span of Management)的適切,故須分部化,俾使主管人員有效地指揮其屬員從事分工和協調,以免因工作劃分不當所造成的困難。
4. 為期達成「工作專業化」(Task Specialization)的利益,故須分部化,將工作性質相關的活動予以類歸,並適才通所,以發揮成員專才,妥善完成目標之
效。
5. 為期獲致一個大小適度,便於管理的工作單位並妥善運用管理的技能,故
須分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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